吉隆坡,8月21日——女权组织伊斯兰姐妹会(SIS)通过SIS论坛(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今天获得了联邦法院的许可,继续对雪兰莪州2014年的法特瓦提出上诉,该法特瓦将该组织标记为偏离伊斯兰教义。
上诉法院院长丹斯里·阿玛·阿邦·伊斯干达·阿邦·哈希姆(Tan Sri Amar Abang Iskandar Abang Hashim)主持了一个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小组,允许该组织及其联合创始人之一对上诉法院今年早些时候驳回其对法特瓦的质疑提出上诉。
“在考虑了本申请中当事各方的资深律师所提交的意见后,我们经过深思熟虑,认为就摆在我们面前的所有法律问题,我们应该并在此给予许可,以便在实质性上诉中进一步考虑。”
他通过视频会议平台Zoom发布了法院的一致决定,他表示:“因此,我们认为,《法院司法法》第96条规定的门槛要求已经满足。”
其他与他坐在一起的法官包括马来亚首席法官拿督Mohamad Zabidin Mohd Diah和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拿督Nallini Pathmanathan。
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并不是自动的,因为联邦法院必须首先决定是否给予许可,或者是否继续审理上诉并作出裁决。
雪兰莪伊斯兰宗教委员会(Mais)在2014年发布了一项法特瓦,宣布该女权组织支持自由主义和宗教多元主义,偏离了伊斯兰教教义。
伊斯兰国正在寻求取消该教令,认为它错误地描述了该组织的信仰和实践。
雪兰莪州法特瓦委员会发布的2014年法特瓦内容广泛,将SIS论坛(马来西亚)和任何坚持自由主义和宗教多元主义信仰的个人、组织或机构列为偏离伊斯兰教义的人。法特瓦没有解释或定义“自由主义和宗教多元主义”一词。
雪兰莪州法特瓦在2014年7月发布并刊登宪报,也指出任何带有自由主义和宗教多元主义元素的出版物都应该被“diharamkan”(禁止或禁止)并可以被扣押,并指出马来西亚通讯和多媒体委员会(MCMC)应该封锁任何违反伊斯兰教教义和伊斯兰教法的社交网站。他还宣布,任何坚持自由主义和宗教多元主义信仰的人都应该悔改,回到伊斯兰教的道路上来。
拿督Malik Imtiaz Sarwar律师出席了SIS论坛,而雪兰莪法特瓦委员会由律师Aidil Khalid代表;雪兰莪伊斯兰宗教理事会(Mais)由Yusfarizal Yussoff代表,雪兰莪州政府由雪兰莪助理州法律顾问Khairul Nizam Abu Bakar代表。
在请求休假的动议通知中,SIS论坛提出了10个法律问题供联邦法院裁决。
其中一个问题是,根据2003年《雪兰莪州伊斯兰宗教管理法令》第48(6)条在宪报公布的法特瓦是否属于附属法律和/或委托立法的形式。
另一个问题是,一旦法特瓦在宪报刊登,民事法院是否有管辖权根据附属立法或授权立法一般可用的理由,对法特瓦的制定或根据《颁布法》第48(6)条在宪报刊登进行司法审查。
该组织的司法审查申请于2019年8月27日被高等法院驳回。
今年3月,上诉法院以2比1的判决驳回了SIS的上诉请求。
在多数决定中,法官拿督Has Zanah Mehat和拿督Che Ruzima Ghazali认为SIS的上诉没有法律依据。然而,大法官拿督古纳兰(Datuk M Gunalan)不同意。
上诉法院的多数裁决还认为,雪兰莪法特瓦委员会在发布针对SIS论坛的法特瓦时,遵守了2003年雪兰莪法律第48条规定的程序。
古纳兰在他的反对判决中认为,雪兰莪州的伊斯兰团体不能将法特瓦适用于SIS论坛(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因为它是一家没有能力宣称伊斯兰教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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